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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股东户数

发布时间: 2021-02-26 00:27:06

Ⅰ 紫江企业是中国商飞的大股东,加上锂电池板块爆发,今日超大单流入排名第1名主力抢筹。明天能买吗

可以关注轻仓买进。。后期走势应该不错。

Ⅱ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什么样性质的企业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包装印刷与地产置业两大核心产业。公司于1999年成功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紫江企业”,证券代码600210)。现公司注册资本为1,436,736,158元人民币。

紫江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研究和发展具有环保概念的都市型新材料产业,现拥有容器包装、瓶盖标签、饮料OEM三个事业部、40多家控参股子公司。公司主营生产和销售各种PET瓶及瓶坯、瓶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BOPET薄膜、CPP薄膜、高档油墨、多色网印塑胶容器及其它新型材料,是当前沪深两市中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齐全、盈利能力最强的包装材料制造企业。公司现年产能为PET瓶及瓶坯70亿只、皇冠盖200亿只、塑料标签100亿张、塑料防盗盖75亿只、饮料灌装8亿瓶、纸印刷医药食品及工业用包装盒25亿只、喷铝纸及喷铝纸板年超过1.5亿平方米、塑料包装印刷2亿米、薄膜60000吨、高档油墨超过1万吨。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质量水平、销售收入、经济效益方面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紫江企业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客户增值服务为导向,加强管理与资源整合。在包装制造领域,公司在引进国际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国内食品饮料、卫生包装材料等行业的发展趋势,加强产品的科研开发力度,提升产品科技含量。近年来,公司不仅以饮料OEM产业带动包装产业链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益,而且在PET油瓶等非饮料包装领域取得了突破。在包装业界,紫江企业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统一、强生、柯达、肯德基、雀巢、联合利华等众多知名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策略性联盟关系,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

除包装制造业外,紫江企业还在科学园区开发建设以及地产开发领域,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公司第一大股东紫江集团于2007年初向公司注入了优质地产项目-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为公司盈利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和持续增长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作为上海市先进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紫江企业多年来一直名列上海市工业企业销售收入500强企业前列。作为上海市先进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连续入选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50强,2005年,成为首批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试点企业之一。

截止至2009年三季度末,公司拥有总资产82.64亿元,净资产31.2亿元,销售收入保持良好增长势头。

Ⅲ 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

Ⅳ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股权分置 资本市场改革的里程碑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有著名的业内人士把股权分置问题形容成悬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有落下来才能化剑为犁,现在这把“锋利之剑”已开始熔化。

方案有望实现双赢

三一重工、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三家试点方案,虽然在具体设计上各有不同,但毫无例外地采用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价计算,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流通权对价总价达到了35310万元。按照非流通股东送股之后剩余的16200万股计算,非流通股为获得流通权,每股支付了约2.18元的对价。

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899万股公司股票,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以市价每股2.78元计,流通权对价价值约为49759万元,按照非流通股股东送股后剩余的66112.02万股计算,相当于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对价。

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转增10股,非流通股东以放弃本次转增权利为对价换取流通权。虽然非流通股东表面上没有付出股票或现金,但由于其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的下降,以股权稀释的角度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了价值5.04亿元净资产的股权给流通股东。

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对应的股东权益均有所增厚。不过,其来源却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业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而清华同方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公积金。

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设计中,还各自采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为方案中的亮点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将在本次股权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再实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其2004年度还有10转增5派1的优厚分配预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东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润分配权。

紫江企业的亮点是:非流通股东除了送股外,还作出了两项额外承诺:对紫江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期满后的36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将不超过紫江企业股份总额的10%,这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有所延长;在非流通股的出售价格方面,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禁售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0%,即3.08元。无疑,这些个性化条款是保荐机构和非流通股股东共同协商的结果,对出售股份股价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长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这部分股份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反映出大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
有专家认为,总体说来,试点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东的含权预期,可行性强,照这条路走下去,有望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局面。

揭开中国证券市场新篇章

随着试点方案的陆续发布,试点工作正有序进行。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有目共睹。面对困难

Ⅳ 紫江企业的投资亮点

⒈ 公司是中国包装印刷的龙头企业,各方面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具有实质性的创投概念,控股60%股权的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开发“紫都·上海晶园”别墅项目为公司未来5年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切实保障。⒉ 公司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统一、强生、柯达、肯德基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了多年的合作,公司所有产品的国场市场占有率都较高,连续12年细分行业产销量第一,行业竞争力明显较强。
⒊ 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在额度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贷款的贷款期限为2年。
⒋ 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每股收益0.367(元),每股净资产2.17(元),净资产收益率16.90%,营业收入3972520332.77(元),同比增减-3.438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224787.26(元),同比增减156.8324%。
⒌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0.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5日;除息日:2009年5月2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3日。
⒍ 公司股东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4223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Ⅵ 股权分置改革的内容、方式、意义、影响分别是什么

你好,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判断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只有一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
股权分置改革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股权分置 资本市场改革的里程碑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有著名的业内人士把股权分置问题形容成悬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有落下来才能化剑为犁,现在这把“锋利之剑”已开始熔化。
方案有望实现双赢
三一重工、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三家试点方案,虽然在具体设计上各有不同,但毫无例外地采用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价计算,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流通权对价总价达到了35310万元。按照非流通股东送股之后剩余的16200万股计算,非流通股为获得流通权,每股支付了约2.18元的对价。
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899万股公司股票,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以市价每股2.78元计,流通权对价价值约为49759万元,按照非流通股股东送股后剩余的66112.02万股计算,相当于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对价。
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转增10股,非流通股东以放弃本次转增权利为对价换取流通权。虽然非流通股东表面上没有付出股票或现金,但由于其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的下降,以股权稀释的角度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了价值5.04亿元净资产的股权给流通股东。
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对应的股东权益均有所增厚。不过,其来源却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业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而清华同方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公积金。
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设计中,还各自采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为方案中的亮点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将在本次股权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再实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其2004年度还有10转增5派1的优厚分配预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东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润分配权。
紫江企业的亮点是:非流通股东除了送股外,还作出了两项额外承诺:对紫江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期满后的36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将不超过紫江企业股份总额的10%,这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有所延长;在非流通股的出售价格方面,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禁售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0%,即3.08元。无疑,这些个性化条款是保荐机构和非流通股股东共同协商的结果,对出售股份股价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长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这部分股份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反映出大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
有专家认为,总体说来,试点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东的含权预期,可行性强,照这条路走下去,有望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局面。
揭开中国证券市场新篇章
随着试点方案的陆续发布,试点工作正有序进行。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有目共睹。面对困难管理层敢于碰硬,知难而上,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可以预见,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将重写中国的证券市场历史。
股权分置试点方案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一大创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将促进证券市场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有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其次,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可实现证券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定价机制,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使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利在长远;第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使得改革试点的成功成为可能,这将提高投资者信心,使我国证券市场摆脱目前困境,避免被边缘化,其意义重大。有业内专家表示,“流通股含权”预期的兑现,显而易见地可以大幅降低国内市场估值水平与国际接轨压力的效果。因此,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不是加剧市场结构分化的过程,而是减轻了市场结构调整的压力。
另据一些权威机构测算,目前国内A-H股的估值差大约在30%左右,如果全流通方案平均达到按10:3送股的除权效果,A-H股的实际价差水平可能不再显著。随着中国股票市场走出制度性障碍的阴影,流通股含权预期的实现和实际估值水平的系统性下移,将为市场长期走牛奠定基础。
毋庸讳言,在股权分置的试点过程中无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会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市场参与各方要把思想统一到齐心协力促使改革成功这一共同目标上来,为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创造有利的环境氛围。市场参与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大局为重,改革才能成功。
股权分置问题的妥善解决,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目前试点方案开始为市场所认可,改革开始进入关键阶段。尽管其攻坚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类比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欧洲战场的“斯大林格勒战役”和太平洋战场的“中途岛大海战”,尽管距离最后的胜利还有大量的战斗,但是曙光已经初现,转折正在到来。只要参与各方同心协力,坚持不懈,就一定能迎来最后的胜利。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Ⅶ 紫江企业的十大股东

截至日期:2009-06-30 公告日期:2009-08-08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33037.51万 22.99% 流通A股,流通受限股份 2 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9290.51万 6.47% 流通A股 3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99.99万 0.70% 流通A股 4 招商银行-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93.37万 0.55% 流通A股 5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82.71万 0.48% 流通A股 6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09.03万 0.42% 流通A股 7 沈雯 500.04万 0.35% 流通A股 8 东方证券-农行-东方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00.00万 0.35% 流通A股 9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9.99万 0.35% 流通A股 10 深圳南方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450.00万 0.31% 流通A股

Ⅷ 股票技术分析时除权缺口如何看

主要看复权的K线图,就是Ctrl T消掉除权缺口,然后大概看一下未复权,有缺口的图。
因为本质上来讲,除权送股,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是股票的绝对价低了,但是市盈率和市净率等指标一个都没有变,所以看K线的位置,强弱都要复权来看。
但是未复权的也要看,是为了掌握更详细,全面的信息,有时,主力会借助缺口来大作文章,尤其是除权缺口,如果除权后,马上就异常放量,股价大幅波动,就要考虑的多一点,是主力的什么行为,比如,除权后,放量大跌,可能是主力利用除权后的低股价吸引人气,使以为送股是利好的持有的散户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大幅出货。这个信息,如果你复权看K线,可能就会忽视了,或者没有发现。
所以,最好都看一下,主要是看复权图。

希望能帮到你,如果还有问题,可以问我。

Ⅸ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哪些

让非流通股,转为全流通股让大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趋势一致
但感觉一样不一样,只有你入市了才能感觉到
PS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5月9日“五一”节后首个股市开盘日,证监会就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4家试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启动,标志着政府开始着手解决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是我国证券市场独有的现象,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本市场在探索中前进的必经之路。
一、股权分置成为了我国股市发展的障碍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虽然股权分置在证券市场建立初期具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成熟,股权分置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在诸多方面制约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这一问题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对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成我国股市价格悬空,蕴涵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者信心。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包含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三分之二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对于单个公司来说,由于其大部分股份不能流通,致使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易于受投资机构操纵,股价波动较大和定价机制扭曲。
2、客观上形成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公司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缺乏共同利益基础。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而非流通股股东对此并不热心,二级市场的股价对其经济利益而言并无直接关系,其真正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这样就使得二级市场的股价与企业的业绩不相称的现象时有发生。
3、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由于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所以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以国有股份为主的非流通股转让市场是一个参与者有限的协议定价市场,交易机制不透明,价格发现不充分,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顺畅流转和估值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只有让市场定价才是杜绝腐败,维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最有效方式。
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对股市的影响
作为上市公司则应该把重点放在合理的配售方式上,能够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中小股民的利益,使广大投资者对市场有信心,只要有了信心市场就会稳定,良好的政策在稳定的市场上才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企业在最初用来补偿A股股东的部分利益,必定在今后的市场融资中得到补偿,只要市场上的系统性风险减小,投资者信心没有受挫,那么随之而来的牛市才会使仍然在上市公司手里的部分股票升值。此外,我们还应注意到两个事实:一是对于很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有必要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掌握对其的绝对控股权,这也就是说,尽管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实现了国有股可以全流通,但大部分国有股不会进入市场买卖的,更不会给市场造成压力;二是,由于目前我国上证股指已经跌至1000点附近,比2000年的最高峰缩水50%以上,上市公司市盈率也有了大幅下降,所以股价下降空间已非常有限,相信本轮冲击将很快结束并且不会使市场造成动荡。
三、从长远看,将有利于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从微观上,改革的目标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资本运营机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改变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取向不一致的公司治理状况,有助于巩固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促进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减少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成本。同时,有利于高成长性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信心。当然,要真正实现预期的公司治理目标,还需要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人员的诚信建设,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等诸多方面的有效配合,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从宏观上,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稳定市场预期,完善价格形成基础,为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创新创造条件,谋求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评价改革得失要看其实施过程是不是符合“三公”原则,运行机制是不是体现了市场规律,改革成果是不是体现为资本市场功能的更有效发挥。赋予国有股、法人股流通性,使国有控股股东面临股权方面的市场竞争,有利于改革国有资本的经营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效率,这对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价值有直接的作用,这种作用将会提升二级市场的股价。
总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恢复资本市场的固有功能,即价格发现功能和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约束功能。同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资本市场创新和国际化进程。

Ⅹ 能随便改变股权占有比例吗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哪些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有著名的业内人士把股权分置问题形容成悬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有落下来才能化剑为犁,现在这把“锋利之剑”已开始熔化。

方案有望实现双赢

三一重工、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三家试点方案,虽然在具体设计上各有不同,但毫无例外地采用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价计算,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流通权对价总价达到了35310万元。按照非流通股东送股之后剩余的16200万股计算,非流通股为获得流通权,每股支付了约2.18元的对价。

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899万股公司股票,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以市价每股2.78元计,流通权对价价值约为49759万元,按照非流通股股东送股后剩余的66112.02万股计算,相当于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对价。

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转增10股,非流通股东以放弃本次转增权利为对价换取流通权。虽然非流通股东表面上没有付出股票或现金,但由于其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的下降,以股权稀释的角度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了价值5.04亿元净资产的股权给流通股东。

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对应的股东权益均有所增厚。不过,其来源却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业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而清华同方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公积金。

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设计中,还各自采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为方案中的亮点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将在本次股权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再实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其2004年度还有10转增5派1的优厚分配预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东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润分配权。

紫江企业的亮点是:非流通股东除了送股外,还作出了两项额外承诺:对紫江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期满后的36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将不超过紫江企业股份总额的10%,这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有所延长;在非流通股的出售价格方面,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禁售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0%,即3.08元。无疑,这些个性化条款是保荐机构和非流通股股东共同协商的结果,对出售股份股价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长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这部分股份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反映出大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
有专家认为,总体说来,试点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东的含权预期,可行性强,照这条路走下去,有望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局面。

揭开中国证券市场新篇章

随着试点方案的陆续发布,试点工作正有序进行。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有目共睹。面对困难管理层敢于碰硬,知难而上,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可以预见,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将重写中国的证券市场历史。

股权分置试点方案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一大创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将促进证券市场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有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其次,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可实现证券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定价机制,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使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利在长远;第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使得改革试点的成功成为可能,这将提高投资者信心,使我国证券市场摆脱目前困境,避免被边缘化,其意义衷诘苯瘢坏谒模扇ǚ种媒饩龊螅幌盗薪鹑诖葱戮突崴忱沓烧峦瞥觯欣谕晟莆夜と谐〉牟方峁梗黾油蹲势分郑俳时臼谐∽试春侠砼渲谩?br>
有业内专家表示,“流通股含权”预期的兑现,显而易见地可以大幅降低国内市场估值水平与国际接轨压力的效果。因此,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不是加剧市场结构分化的过程,而是减轻了市场结构调整的压力。

另据一些权威机构测算,目前国内A-H股的估值差大约在30%左右,如果全流通方案平均达到按10:3送股的除权效果,A-H股的实际价差水平可能不再显著。随着中国股票市场走出制度性障碍的阴影,流通股含权预期的实现和实际估值水平的系统性下移,将为市场长期走牛奠定基础。

毋庸讳言,在股权分置的试点过程中无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会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市场参与各方要把思想统一到齐心协力促使改革成功这一共同目标上来,为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创造有利的环境氛围。市场参与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大局为重,改革才能成功。

股权分置问题的妥善解决,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目前试点方案开始为市场所认可,改革开始进入关键阶段。尽管其攻坚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类比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欧洲战场的“斯大林格勒战役”和太平洋战场的“中途岛大海战”,尽管距离最后的胜利还有大量的战斗,但是曙光已经初现,转折正在到来。只要参与各方同心协力,坚持不懈,就一定能迎来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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