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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与他人合股

发布时间: 2021-03-04 11:29:04

Ⅰ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
1.身份不同

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
2.出资不同
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
3.责任形式不同
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4.竞业的限制不同
对于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绝对禁止,合伙人协议也不得排除。对于股东,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则股东是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股东的竞业限制是相对禁止。
5.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同
合伙人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普通合伙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委托一名或几名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股东,是通过公司治理,来实现经营管理权。参加股东会(大会),选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立监事会。
未上市公司股东想撤股一般有三种方法:1公司内部协商转让股份;2经董事会50%的人同意,将股份转让给外部;3公司达到一定条件,起诉公司,要求收购。
上市公司股东撤股只需报备董事会,有成熟的流程撤股的。

Ⅱ 我在公司是法人有股东,又和另一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我是股东,我想问问经营范围有部分一样,在法律方

有不妥。根据公司法149条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的,收入归公司。你是公司法人的话,肯定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你和朋友开的另一家公司经营范围有部分一样,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破解方法:要求你当法人的那家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签署一份决议书,说明他们都知道你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并同意你与朋友那家公司经营(具体写明与你任职公司经营范围相同部分)的业务。最好找个律师协助起草。

Ⅲ 公司大股东没有经过合伙人同意可以跟别人合开同样的公司吗

那你不拿公司名义与你可以有钱拿,所以就会拿自己。老子可以晕了,不会没必要给你别给那个股东呢。放量和认识你,但是可以开源,你会可以我一个人手里是拿你自己。不是以公司名义跟一个合伙来。

Ⅳ 公司大股东单方面和人合股的协议是否有效

股东转让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份,必须要专有股东会属决议,以及其他股东放弃购买权的签字。你父亲转让股权的合同,因为没有股东会决议,你和你妈两个股东也没有签字,所以是无效的。即使你们是一家人,但法律程序(也就是签字)必须齐备。你和你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转让合同无效。

Ⅳ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其他人建立同类型的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合法

1.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对外投资没有法定限制。对于董事高管有限制,如果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乌,所得收入应该归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也要遵守不得从事竞争业务的规定。而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企业另有约定的除外。
3.综上,如果有限公司股东,非董事、高管,与其他人建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没有特殊约定,他作为有限合伙人是可以的。作为普通合伙人不可以。

Ⅵ 和朋友合伙开公司合伙人是朋友股东也是朋友

现实社会朋友合伙创业开公司很正常,重要的是有合同制定去执行和约束,一起用心把公司做强做大,好好珍惜相处就好。

Ⅶ 股东和出资人,合伙人的区别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在于:合伙人内适用于《合伙企容业法》。股东适用于《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3、出资不同,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4、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Ⅷ 公司大股东没有经过合伙人同意可以跟别人合开同样的公司吗而去跟别人合开的公司也是大股东加法人

这样做应该欠妥,损害了合伙人的利益,势必造恶劣竞争环境。一般公司章程里有这方面的限制条款规定的,你可以去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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