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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指数公式

发布时间: 2021-02-26 00:11:41

❶ 怎么算出销售数百分比销售额百分比销售额指数

销售数百分比=某一菜品销售数量/全部销售数量*100%
销售额百分比=某一菜品销售金额/全部销售金额*100%
销售额指数=本期销售额/上期销售额*100%-1

❷ 销售量总指数计算公式是什么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个体价格指数Kp甲=报告期甲/基期p甲=10/8*100%=125%

个体销售量指数Kq甲=报告期q甲/基期q甲=60/50*100%=120%

个体价格指数Kp乙=报告期p乙/基期p乙=14/12*100%=117%

个体销售量指数Kq乙=报告期q乙/基期q乙=160/150*100%=107%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2)销售额指数公式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销售额=销售量×平均销售价格。

由于使用价值、计量单位等的不同,直接相加没有经济意义。为了解决这些不能直接相加的问题,得到反映这些不能直接相加的个别现象数量的总量指标,就需要引入一个因素,使不能直接相加的现象变为能相加的现象,这个因素就叫做同度量因素。

总量指数可以由不同时期的实物总量对比形成,如不同时期的粮食总产量或工业总产量对比形成的总产量指数;也可以由不同时期的价值总量对比形成,通常称为价值指数,如不同时期的工业总产值、产品总成本、商品销售额等对比形成的价值指数。

❸ 业绩指数% =(销售额/销售定额)*100%怎么在Excel输入公式

输入“=A1/B1”

然后定义单元格数值显示方式为百分比:单元格设置--数值--百分比

ok

❹ 商品销售额指数

商品销售额(qp)=销售量(q)×销售价格(p)
拉氏指数:以 I 表示总指数,q、p分别代表内数量指标和容质量指标,下标 1 和 0 分别代表基期和报告期.Iq和Ip分别表示数量指标总指数和质量指标总指数,则综合指数的基本公式可写为:Iq=Σq1p0/Σq0p0 Ip=Σq0p1/Σq0p0

❺ 销售额总指数及销售额变动的绝对值如何计算请大家帮帮忙

个体价格指数Kp甲=报告期p甲/基期p甲=10/8*100%=125%
个体销售量指数Kq甲=报告期q甲/基期q甲=60/50*100%=120%
个体价格指数Kp乙=报告期p乙/基期p乙=14/12*100%=117%
个体销售量指数Kq乙=报告期q乙/基期q乙=160/150*100%=107%

❻ 计算三种商品销售量总指数

一定帮你做!
先求各价格指数,上面也已经给出了!甲102%,乙95%,丙110%
这样就可以求价格总指数=(650+200+1200)/(650/102%+200/95%+1200/110%)=2050/1938.69=105.74%
三种商品的价格总体比基期上升了5.74%,绝对额=2050-1938.69=111.31万元.
先求销售指数,甲=650/500=130%,乙=200/200=100%,丙=1200/1000=120%
这样就可以求销售总指数了=(500*130%+200*100%+1000*120%)/(500+200+1000)=120.58%
额外的,也可以直接用报告期/基期=(650+500+1200)/(500+200+1000)计算
销售额变动绝对数=(650+500+1200)-(500+200+1000)=350万元

❼ 以销售额为权数计算的销售量加权平均指数怎么求

销售量的加权平均指数Aq=q1*p0的加总/p0*q0的加总

❽ 销售额计算的公式是什么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们常常听见某某人说“销售额”,请问,什么是销售额?怎么计算?
专业解答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上面提到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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