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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押与抵押的表述正确的有

发布时间: 2021-03-30 18:32:11

『壹』 质权与抵押权的异同

质权是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得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回占有或经登记而供担答保的动产或权利之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与质权有以下区别:1.担保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贰』 有关抵押和质押之间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有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专仍由属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叁』 关于动产质押的正确说法有动产质押的标准只能是动产

答案:AB
C,质押合同是签定生效,质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D,可以利用质物,物权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理四项权能
出质仅仅是在质物上设定质权

『肆』 根据《物权法》,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为:D选项
答案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可抵押财产的占有内,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容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财产的使用权仍归债务人所有。

『伍』 关于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有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回物的占答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陆』 在物权法中,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质权是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得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转内移占有或经容登记而供担保的动产或权利之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与质权有以下区别:1.担保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柒』 下列关于动产质押的正确说法有____。

答案:AB

C,质押合同是签定生效,质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版规定:

“设立质权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D,可以利用质物,物权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理四项权能

出质仅仅是在质物上设定质权

『捌』 关于质押与抵押的问题

你好,此处第三人为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外的第三人。比如说甲问已借2万元,并签了一份借贷合同。用丙的一辆二手车做担保,此处丙就是第三人。
第三人与抵押权人的合同是属于此借款合同的附属部分。也可以单独定立。至于甲与丙的关系。如果抵押合同中签订了合同。则甲与丙是不签也可以的。但此时此借贷合同就需要一式三份以上。甲乙丙个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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