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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召開股東會

發布時間: 2021-03-02 05:55:53

⑴ 一人有限公司怎麼召開股東

一人有限公司沒有股東會,公司一切決定均由股東一人可以決定取捨。所以不必召開股東會。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57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或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十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第六十一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條 第一款所列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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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八條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第六十二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⑵ 誰知道股東大會會議如何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怎麼召開

股東大會會議原則上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副董事長均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能召集和住址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⑶ 最新股東會召開程序是怎樣的

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它決定了由股東大會決定以外的重要事項,所以,股東大會應當由董事會召集,即由董事會依法決定股東大會的舉行及有關會議召開的各具體事項,如決定召開的時間、地點、將要做出決議的事項等,並依法通知各股東,使股東能夠集中起來舉行會議。正常情形下,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
但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在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也就是說,在董事會能夠召集股東大會的情形下,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內部成員,如副董事長或者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選的董事主持。在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思行召集股東大會職責時,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監事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督機構,代表的是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所以,在公司及其股東、職工的利益圍股東大會無法召開而得不到有效保障時,公司的監事會應當從維護公司及其股東、職工的利益出發召集股東大會。在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時,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的召集和主持在窮盡其他途徑而未能實現時,在一定時期內持有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從而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
召開股東年會,應當於會議召開20日前進行通知,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在通知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時,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30 日前做出公告。無論是通知,還是公告,都應當明確股東大會審議的具體事項,以便股東進行必要的准備並在會議上進行審議。持有無記名股票的股東,應當在會議召開5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給公司保存,避免股票臨時轉移致使競選董事或者監事的人操縱股東大會。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在股東大會召開2日前提交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局限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2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和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項做出決議。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重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記入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⑷ 國有企業股東大會如何召開

一般是根據公司章程,董事會事先策劃好的,董事會秘書等組成股東大會籌備組,會安排如何通知股東,有關議程、有關會議資料、報告等開會事宜。

⑸ 股東要求召開股東大會需要什麼材材料和條件,還有要通過怎樣的途徑

股東大會?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你必須代表或者聯合其他股東能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決權(一般即出資比例10%以上),向公司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一般可以發函給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由董事會或執行董事召集;如果董事會或執行董事不召集,要求監事會召集;如果監事會不召集,你可以自行召集,即提前15天,通知各股東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時間、地點、議題。——這是一般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別規定,參照公司章程。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你或者聯合其他股東,需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同上述有限公司流程執行,要求召開股東大會,如果都不召集,你和其他股東可以自行召集,但你們得連續90天以上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提前15天通知。如果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得提前30天公告,時間、地點、議題。
整個過程,你都需保留好相關證據。

⑹ 怎樣公司開股東會

新公司成立是沒有股東會決議的,只有成立之後才會有,所以不用.只要准備章程,任職證明和名錄就可以(只限在北京)
希望採納

⑺ 怎樣召開股東大會

你好,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這些特殊情況包括:董事人數不足;公司虧損巨大;合計持有份額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董事會認為必要;監事會提議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東大會應當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其中,當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如果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但前提是股東必須持股連續90日以上。
召開股東大會之前,公司應當將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召開前20日(臨時股東大會提前15日)通知各股東。投資者若為掛牌公司股東,如想深入了解公司的運營情況,可以重點關注我司官方網站掛牌公司股東大會的召集通知,按時參會,行使自己的相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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